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0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
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是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楼小强;北京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份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郑北。以上股份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内部转让。本 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不变。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交 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1 月 28 日,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龙化成”或“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楼小强、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称“宁波龙泰康”)、实际控制人之一郑北与北京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北京多泰”)的通知,获悉楼小强与其控制的企业宁波龙泰康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北与其控制的企业北京多泰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龙
泰康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楼小强转让其持有的康龙化成无限售流通股
6,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 0.76%,股份转让
的价格为 96.84 元/股;北京多泰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郑北转让其持有的康龙化
成无限售流通股 7,8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
0.98%,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96.84 元/股(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 1 个交易日康龙化成收盘价的 80%)。
同日,康龙化成收到楼小强、郑北及其一致行动人 Pharmaron HoldingsLimited(以下称“康龙控股”)、宁波龙泰康、北京多泰、厦门龙泰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龙泰鼎盛”)、厦门龙泰汇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龙泰汇盛”)、厦门龙泰众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龙泰众盛”)、厦门龙泰汇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龙泰汇信”)、厦门龙泰众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龙泰众信”)(以上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因康龙化成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发行股权激励股份 4,077,387 股,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和 2019 年 12 月 27 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及超额配售合计 134,016,500 股以及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210,364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稀释,合计被稀释的比例为 4.96%。
2、协议转让导致持股结构变化
宁波龙泰康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楼小强转让其持有的康龙化成无限售流
通股 6,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 0.76%;北
京多泰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郑北转让其持有的康龙化成无限售流通股
7,8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 0.98%。本次实际
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不变。
3、本次协议转让后,权益变动情况(包含因公司发行 A/H 股股份及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造成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信息披露义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注3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注3
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1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2
康龙控股 97,600,003 14.87% 97,600,003 12.29%
楼小强 27,500,000 4.19% 33,500,000 4.22%
宁波龙泰康 27,500,000 4.19% 21,500,000 2.71%
郑北 0 0% 7,800,000 0.98%
北京多泰 无限售流通股 20,723,103 3.16% 12,923,103 1.63%
龙泰鼎盛 2,923,079 0.45% 2,923,079 0.37%
龙泰汇盛 2,923,079 0.45% 2,923,079 0.37%
龙泰众盛 2,923,079 0.45% 2,923,079 0.37%
龙泰汇信 2,923,079 0.45% 2,923,079 0.37%
龙泰众信 2,407,683 0.37% 2,407,683 0.30%
合计 187,423,105 28.56% 187,423,105 23.60%
注1: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56,293,575股;
注2: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794,177,098股;
注3:所持股份均为公司A股股份。
二、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宁波龙泰康与楼小强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楼小强
控制关系:楼小强持有宁波龙泰康 100%的股份,为宁波龙泰康实际控制人。
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康龙化成6,000,000股股份(占康龙化成总股本的0.76%,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按照每股人民币 96.84 元的价格,以总价人民币
581,040,000 元(大写:伍亿捌仟壹佰零肆万元整),通过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前,标的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
增、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甲方过户给乙方时的数量及价格同时作相
应调整。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前,因标的股份获得股
息、股利、分红、收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的,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调整。
各方确认,各方各自承担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本方所发生的税费、佣金等相
关费用。
(2)标的股份过户及股份转让款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手续履行完毕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上市公司,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如需)。
上述工作办理完毕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双方确认,自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上述所述的过户登记手续且甲方向乙方发出支付股份转让款的通知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3)过渡期安排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意管理人的标准行使康龙化成股东的权利,履行为本次股份转让之目的的任何义务和职责,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4)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北京多泰与郑北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北京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郑北
控制关系:郑北持有北京多泰 100%的股份,为北京多泰实际控制人。
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康龙化成7,800,000股股份(占康龙化成总股本的0.9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按照每股人民币 96.84 元的价格,以总价人民币755,352,000 元(大写:柒亿伍仟伍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通过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前,标的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甲方过户给乙方时的数量及价格同时作相应调整。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前,因标的股份获得股息、股利、分红、收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权益的,股份转让价款应相应调整。
各方确认,各方各自承担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本方所发生的税费、佣金等相关费用。
(2)标的股份过户及股份转让款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手续履行完毕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上市公司,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的审核确认工作(如需)。
上述工作办理完毕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双方确认,自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上述所述的过户登记手续且甲方向乙方发出支付股份转让款的通知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3)过渡期安排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标的股份过户前,甲方应按照善意管理人的标准行使康龙化成股东的权利,履行为本次股份转让之目的的任何义务和职责,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4)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楼小强先生和郑北女士出于加强对其所控制股份的管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及自身资金需求的目的,而发生的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