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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4

罗博特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221,81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454,5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67,2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28 人,代表有表权股份 5,767,2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67,2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09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08%;反对 11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36%;弃权 1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5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637,3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7473%;反对 11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9635%;弃权 16,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892%。
  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柯凌峰律师、洪赵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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