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0-02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人
民币 981,033,595.81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99,880,988.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81,649,435.0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 2019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64,943.50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9,404,037.41元,
减当年已付普通股利 20,000,000.00 元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
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2,888,528.94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该预案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