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永通大道东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凝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05,25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1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516,2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33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8,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3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34,6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3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83,8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5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50,7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094%。
3、公司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2个议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34,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慧律师、季丛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