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11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需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五)2020年1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3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00,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意外身故,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5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82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当期不得归属的7,64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鉴于上述情况,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4,573人调整为4,256人,需要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10,642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意外身故或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10,64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意外身故及绩效考核不达标等不符合全部归属要求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10,642股应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10,642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