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8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38.11元/股,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为1,9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8年6月15日(T+2日)结束。
一、网上网下缴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一)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8,700,93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93,792,632.85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99,06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775,367.15
(二)网下获配缴款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198,105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1,879,781.55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895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2,218.45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缴款的名单如下:
序 初步获配股 应缴纳金额 放弃认购股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数(股) (元) 数(股)
1 宝德科技集团股 宝德科技集团股份 247 9,413.17 247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 呼怀旭 呼怀旭 206 7,850.66 206
3 郑国胜 郑国胜 206 7,850.66 206
4 朱和平 朱和平 206 7,850.66 206
5 郑樑 郑樑 206 7,850.66 206
6 许磊 许磊 206 7,850.66 206
7 曹坚 曹坚 206 7,850.66 206
8 郑海涛 郑海涛 206 7,850.66 206
9 纪立军 纪立军 206 7,850.66 20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00,960股,包销金额为3,847,585.60元,包销比例为0.32%。
2018年6月2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新股认购资金和包销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