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10月)》。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1年10月)》。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