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建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8 人,代表股份 298,488,6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94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296,232,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255,9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77%。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2 人,代表股份 2,276,7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1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3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15,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0,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7%;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8,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76,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481,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