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7,989,526 股
2、发行价格:16.6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8,985,922.1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3,618,067.08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7,989,52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6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6
(四)发行过程...... 7
(五)发行方式...... 7
(六)发行数量...... 7
(七)发行价格...... 8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8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8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9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9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0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3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4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1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5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16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7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 17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1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2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3
九、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目录...... 23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24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乐歌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东大会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9 月 27 日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2022 年1-9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ctek Ergonomic Technology Corp.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歌股份
股票代码:3007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注册资本:220,718,574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此处注册资本为工商登记信息。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为 221,171,323 股,较工商登记信息有所变化,主要系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和可转债转股事项所致)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董事会秘书:朱伟
证券事务代表:白咪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 588 号(鄞州区瞻岐镇)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5-19 层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网址:www.loctek.com
电子信箱:law@loctek.com
经营范围:升降桌、升降台、各种新型办公系统和设备、功能家具及部件、
线性驱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健身器材、新型平板电视支架、平板电视结构模组、显示器支架、医疗器械(需专项许可的除外)、护理和康复设备、车库架、车载架、各种新型承载装置、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手机、电脑、汽车、相机的配件及装饰件批发和零售;工业厂房的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已就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由深交所
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29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
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2022 年 9 月 26 日,本次共向 131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
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已剔除关
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机构 6
家;其他机构 54 家;个人投资者 20 位。
2022 年 9 月 29 日 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共收到 20 份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报价。当日 12 点前,除 4 家公募基
金公司及 1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 15 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创业板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六)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7,989,526 股,全部采取创业板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 20,775,623 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中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