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2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投票选举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陈雪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陈雪梅女士将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雪梅,女,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毕
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12 年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城支行行员,2001 年至 2004 年任广州科
莱瑞迪医疗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04 年至 2007 年任山东金马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 年至 2016 年任株洲江山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016 年至 2020 年 6 月任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