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株洲市
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刘畅先生和独立董事徐建华先生、王晓明先生、杜晶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以及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