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6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络 投票 的时间 为 :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华盛路 81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民民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60,604,05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3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8,721,6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3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1,882,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01%。
(2)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19,297,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6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414,6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7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1,882,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0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金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11,7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04,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9%。
表决结果:金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金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高允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81,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74,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18%。
表决结果:高允斌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高允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 WEIZHENG XU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11,7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04,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69%。
表决结果:WEIZHENG XU 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WEIZHENG XU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杨民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7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7,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0%。
表决结果:杨民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杨民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 WENFANG MIAO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7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7,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0%。
表决结果:WENFANG MIAO 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WENFANG MIAO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 XUDONG WEI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74,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7,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30%。
表决结果:XUDONG WEI 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XUDONG WEI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朱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63,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56,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49%。
表决结果:朱经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朱经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三名独立董事和四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余善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81,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74,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8%。
表决结果:余善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余善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树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8,0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51,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86%。
表决结果:张树强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张树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蔡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27,4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6%;反对
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20,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30%;反对76,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80,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58%;反对
923,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73,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32%;反对 923,7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23,8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26%;反对
580,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16,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932%;反对 580,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0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23,8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26%,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反对 580,2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16,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932%;反对 580,232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