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药石科技”股票
1,833.30 万股, 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元 500 股的余股 334 股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142,844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38,034,789,500 股,配号总数为 276,069,579 个, 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
止号码为 000276069579。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32814344%, 网上
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7,529.30723 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 T+1 日)上午在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 10 栋 2 楼进行本次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
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特别关注,并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1.32 元/股, 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T 日,申
购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
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3、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11 月 3 日( T+2 日)公告
的《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
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
份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4、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