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5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自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0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2,10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79,695,966 56.89% 23,908,790 103,604,756 56.89%
股份
无限售条件
60,384,034 43.11% 18,115,210 78,499,244 43.11%
股份
股份总数 140,080,000 100% 42,024,000 182,104,00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2,104,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038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
2、咨询电话:0591-38269599
3、传真电话:0591-38269599
4、咨询联系人:卢庆议、吴轶群
5、咨询邮箱:yfdb@fjyongfu.com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