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发行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17年10月19日(T日)
进行网上或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7年10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点提示
1、永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0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4,008万股。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永福股份”,股票代码为 3007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300712。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502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10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8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发行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0月12日(T-5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为2017年10月13日(T-4日),询价期间为9:30
至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
自行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发行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10月18日(T-1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详见
2017年10月17日(T-2日)刊登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参与询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初步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0月11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fjyfdl.com/)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0、本次网下及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10月11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
上披露;
(T-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2017年10月12日(周四)
(T-5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截止时间为T-5日12:00)
2017年10月13日(周五)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T-4日) 9:30-15:00
2017年10月16日(周一)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17年10月17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10月18日(周三) 网上路演;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7年10月19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日)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2017年10月20日(周五)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