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6),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计划以集
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其中朱国堂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9%),徐凤仙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8,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0%),
任国瑞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3%),施小萍
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3,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4%)。
近日,公司收到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朱国堂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30,7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4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朱国堂 集中竞价 2021/3/3 30,797 31.45 0.0449%
总计 30,797 0.0449%
徐凤仙女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8,7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20%,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徐凤仙 集中竞价 2021/3/2 7,100 30.26 0.0103%
2021/3/3 21,693 31.86 0.0316%
总计 28,793 0.0420%
施小萍女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3,2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94%,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施小萍 集中竞价 2021/3/2 6,000 30.23 0.0087%
2021/3/3 7,289 31.33 0.0106%
总计 13,289 0.019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3,187 0.1795% 92,390 0.1347%
朱国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97 0.044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390 0.1347% 92,390 0.1347%
合计持有股份 115,171 0.1679% 86,378 0.1259%
徐凤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793 0.042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6,378 0.1259% 86,378 0.1259%
合计持有股份 53,156 0.0775% 39,867 0.0581%
施小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89 0.0194%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867 0.0581% 39,867 0.0581%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和施小萍女士提交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