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21,065 股(占
公司总股本 6.96%)的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安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立安民投资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
6,921,065 6.96% 协议转让
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立安民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 1,522,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3%。
3、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参考减持时市场价格。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立安民投资曾作出的持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此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立安民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立安民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安民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为
6,917,227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 99.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