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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23,94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4.10%)的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创研”),
 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860,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如上述减持期
 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
 整。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明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6,161,200            19.43%

    黄逸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110,724            4.90 %

  常州创研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7,623,944            4.10%

  咨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合计                      52,895,868            28.43%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常州创研为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相关员工投资入股期已经十余年,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与公司风雨同舟,共同成长。常州创研本次减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改善生活的需要,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 本次拟减持的方式、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860,7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

  5. 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常州创研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常州创研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常州创研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常州创研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 常州创研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锁定期满后,常州创研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如常州创研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常州创研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常州创研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常州创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常州创研除 2021 年 11 月 1 日因其员工误操
作减持了公司股份 1,500 股外,未发生其他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创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且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三)公司将督促股东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东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喜先生和黄逸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创研(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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