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5.1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9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2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1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4日
除权除息日:2018年6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
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
2、咨询联系人:王涛
3、咨询电话:0519-69890866
4、传真电话:0519-698908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