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0-025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
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卢钊钧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0 人,代表股份304,876,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16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95,175,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109,701,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6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人,代表股份39,572,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649,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7,922,6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6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06,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06,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06,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795,6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3%;反对
81,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90,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6%;反对 81,2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06,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280,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7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06,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2%;反对 69,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470,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7%;反对
90,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7%;弃权 315,9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65,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27%;反对 90,587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