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9-020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580,541.9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429,774.9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542,977.5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74,829,481.70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10,400,000.00元,母公司2018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376,316,279.1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以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计划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0,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5,12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8,1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18,350,000股。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