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1-07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 18 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 6 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范庆新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 人,代表股
份 132,420,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20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 代表股份 119,393,5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8723%。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13,026,6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32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14,074,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6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047,3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
代表股份 13,026,6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323%。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范庆新先生、冉光文先生、杨有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范庆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②选举冉光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③选举杨有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怀明先生、李柏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①选举王怀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②选举李柏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丁洪涛先生、谢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选举结果如下:
①选举丁洪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②选举谢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32,420,1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获得 14,074,01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垚、李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