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盛剑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股东盛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54,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9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权益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
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后,盛剑明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2,052,750 股。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
告 》(公告编号 2022-001),持有公司股份 19,49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9.4990%)的股东盛剑明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874,788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2.374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盛剑明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盛剑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25 日
股票简
盛弘股份 股票代码 300693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633,052 1.2827%
合 计 2,633,052 1.282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1,532,204 10.4894% 18,899,152 9.20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83,052 2.6224% 4,274,788 2.08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49,152 7.8671% 14,624,364 7.1243%
注: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权益分派前
公司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
施完毕。“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为 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盛剑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股
东盛剑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54,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0.4894%),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持有公司股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份 19,49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990%)的股东盛剑
计划
明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874,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48%)。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本次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剑明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