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达到 1%暨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持有公司股份 57,987,327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的 18.685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计划自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6,4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6240%)。
公司于近日收到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成的告知函》,获悉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方兴先生累计
权益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因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0.7782%,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稀释 0.2326%)。本次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兴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股票简
盛弘股份 股票代码 300693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比例(%)注 1
减持股数(股)
等)
A 股 2,251,900 0.7782%
A 股 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稀释 0.2326%
合 计 1.01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增发新股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 2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注 2
股份性质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4 年 8 月 26 日)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9,069,112 19.0325% 56,063,027 18.02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67,279 4.7581% 12,572,532 4.04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301,833 14.2744% 43,490,495 13.980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的一
致行动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83);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已作出的承诺、意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3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
向、计划
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0);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次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 1:上表中“减持比例”为减持股份数量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数。
注 2: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分别以股东首次减持预披露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及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股东股份减持
后持股数量较减持前股份数量增多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 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方兴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
1,924,3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 持 股 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
方兴 集中竞价 2024/6/3 25.77 24,000 0.0077%
方兴 集中竞价 2024/6/5 25.49 20,300 0.0065%
方兴 大宗交易 2024/8/26 16.64 1,880,000 0.6058%
合计 1,924,300 0.6201%
注:本表中“减持比例”及下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 310,332,260 股),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2024 年 5 月 10 日) (2024 年 8 月 26 日)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
57,987,327 18.6856% 56,063,027 18.0655%
股份
其中:无
方兴 限售条件 14,496,832 4.6714% 12,572,532 4.0513%
股份
有限售条
43,490,495 14.0142% 43,490,495 14.0142%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业务规则及业务指引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方兴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