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龚俊强 邱盛平 王志伟
李成斌 梁士伦 吴建初
周建英
监事:
潘 华 全丽伟 黄棣煊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肖明志 梁绮丽 聂亚华
王 浩 郭耀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录......7
释义......8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9
二、本次发行概要......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9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1
发行人律师声明......22
审计机构声明......23
验资机构声明......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25
二、查阅地点、时间......2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联合光电/公司/本公司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A
对象发行股票 票的行为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龚俊强与联合光电于 2020 年 6 月 23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缴款通知书》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缴款通知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则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施行,根据创业板注册制下新的格式准则要求,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修订,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修订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发行人
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
2、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号),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7 日,有
效期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下向发行对象龚俊强先生发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12 月 1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1SZAA20354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2:00 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龚俊强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474,999,987.91 元。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12 月 1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1SZAA20355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止,联合
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9,223,781 股,发行价格为 12.1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4,999,987.9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7,154,845.6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9,223,78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27,931,064.67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龚俊强先生。龚俊强先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2020 年 6 月 23日,发行人与龚俊强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