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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联合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23.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14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5.36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实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431 家,收费
总额 4.6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1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德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
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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