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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4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3月12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数69,240,2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1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460,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205%。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数69,239,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099%。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40,2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60,47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白化勇律师、段景勇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
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