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35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130万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 不超过3,130万股
股数量
不超过1,15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股东公开发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
售股份数量 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2,52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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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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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加维、陈奕纯,股东吴加和、吴雄驰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
次公开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林长春、智明轩、郑永坚、陈晓明、方平、杨云柏、刘奕君、陈
林波和陈恃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刘炜、陈丹华、方吉鑫、高建新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加维、陈奕纯、刘炜、陈丹华、方吉鑫
均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
月(上述收盘价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且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加维、陈奕纯、刘炜、陈丹华、
方吉鑫、高建新均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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