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9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力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持续深入地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桂宾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62 号),具体内容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监管函内容
公司董事长姜桂宾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34,100 股,成交金额为 276.13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 2021 年三
季度报告,前述卖出公司股票的时间为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日前三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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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8.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相应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该错误是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员在预约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时,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证券部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深刻反思并切实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此类失误。公司证券部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流程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窗口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提示和监控,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相关部门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