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116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146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5.9
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40%,行权价格为 32.78 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1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5.9 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0年12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8名激励对象授予 407.6万份股票期权。
5、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告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共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407.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83 元/股。
6、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本次调整及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共向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9.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78 元/股。
7、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本次注销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3 万份股票期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 105.9 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 30%。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
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因此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届
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 司 未 发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
生 相 应 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
形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 励 对 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未 发 生 相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前述情形,满足
应情形 当人选; 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0年剔除当年
度全部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影
公 司 层 面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响的归属于上市
业 绩 考 核 (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公司股东的净利
要求 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润为1,482.65万
元,不低于1,000
万元,满足行权
条件。
根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考核,激励对象
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
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目前在职的146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 名激励对象个人
个 人 层 面 (D) 考 核 结 果 均 为
绩 效 考 核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良好”及以上,
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 其个人本次计划
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行权额度的30%
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 可行权。
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
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83 元/股调整为 32.78
元/股,授予激励对象由 168 名调整为 150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07.6 万份
调整为 359.4 万份。
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由 150 名调整为 146 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359.4 万份调整为 353 万份。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已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