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
性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一期(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6
月)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法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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