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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华大基因: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届满,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2022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持股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4,000,141股,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391.4325万股的0.9664%。
    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1,532.4066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11,532.4066 万份。其中,初始设立时确定的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即首次授予部分)为 5,766.4066 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50.0018%;预留持股计划份
额为 5,766.0000 万份,占本持股计划比例为 49.9982%。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4,000,141
股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664%,过户价格为 28.83 元/股。本持股计划各持有人认购数量、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62 个月,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
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
40%,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2 月 2 日)起计算。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届满。本
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权益总额的 30%。
    二、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
审字第 70013646_H01 号),2023 年度公司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为 35.80 亿
元,相比 2021 年与疫情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值(29.01 亿元)增长率为 23.41% ,达到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且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

    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锁定期内,部分持有人出现离职等须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的情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收回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或者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公司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可减持的股票。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2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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