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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3 深市 佩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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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7月16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佩蒂股份”或指“发行人”)收到股东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联动”)关于计划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782,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850%)。
一、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8楼813室

    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山联动持有本公司股份4,7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50%。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50%)。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计划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78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9850%)。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出具
    的相关承诺减持。

    (五)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六)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的调整。
三、  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山联动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预计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累计减持数量可能最高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协议转让等合法交易方式,且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中山联动无后续追加相关承诺,且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中山联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中山联动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行为。
四、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中山联动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中山联动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中山联动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四)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中山联动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或要求。

    (五)中山联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一)中山联动出具的《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