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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30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向平先生、周崇远先生、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过对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荆继武先生、郑鹏程先生、何红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过对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未发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饶育蕾  金湘亮  刘爱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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