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72 深市 国科微


首页 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01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0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关注函》中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考虑行业发展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不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饶育蕾金湘亮刘爱明

                                                    2021 年 9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