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0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11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089,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977%。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0,013,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61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6%。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72,7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5,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0,078,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3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陈旭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