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六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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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裕 郭静 郝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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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琼 徐浙 王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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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鑑铭 李道远 李 瑶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9
第三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2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4
第六节备查文件 ...... 2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富满电子 指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9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年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9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2019 年 8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议案。
5、2020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6、2020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修订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8 号)。
3、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修改的决议,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修改发行方案的会后事项申报文件。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14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获配的全额资金
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3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5 月 29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
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20 年 6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4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
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5,765,765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765,765 股,不超过 28,378,000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2.20 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 27.73 元的 80.06%,相当于发行底价 22.19 元/股的 100.05%。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
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5 月 2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22.19 元/股。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3.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716,981.13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45,732.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737,269.30 元。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1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2020 年 5 月 29 日,中信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
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444 号”《验资报告》审验:
富满电子实际已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765,76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62,713.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737,269.3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15,765,765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8,971,504.30 元(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305,420.70 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
富满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共向 143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8 家、基金公司 21
家、证券公司 19 家、保险公司 8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77 家。本次发行认购邀请
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会启动后(2020 年 5 月 20 日)至申购日(2020 年 5 月
25 日)9:00 期间内,因 1 家证券公司、16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
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2020年5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60个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18 名股东(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基金公司 21 家、证
券公司 20 家、保险公司 8 家、其他投资者 93 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