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及 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4)等相关公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9.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18.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2024-022、2024-029、2024-038、2024-
041)。
3、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1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格为
14.7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1.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727,587.50 元
(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014,700 股。假设本次
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15,458 5.51% 11,630,158 6.0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080,068 94.49% 181,075,368 93.96%
股份总数 192,705,526 100.00% 192,705,526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