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范
国栋、公司监事陈佳、公司监事刘帅、公司执行总裁刘雄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裁何晓锋、公司副总裁彭龙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的股东宁波聚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贝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79,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8684%)。
2、持有公司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范国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1579%)。
3、持有公司109,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的公司监事陈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6316%)。
4、持有公司4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的公司监事刘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3158%)。
5、持有公司2,84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的公司执行总裁刘雄鹰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7895%)。
6、持有公司2,91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何晓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21053%)。
7、持有公司2,312,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的公司副总裁彭龙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3684%)。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聚贝投资、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范国栋、公司监事陈佳、公司监事刘帅、公司执行总裁刘雄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何晓锋、公司副总裁彭龙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飞鹿股份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1 聚贝投资 5,500,000 7.2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 范国栋 420,000 0.5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陈佳 109,536 0.1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 刘帅 43,814 0.06%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5 刘雄鹰 2,847,938 3.7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6 何晓锋 2,919,330 3.8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7 彭龙生 2,312,933 3.0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聚贝投资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79,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8684%)。其中在任期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范国栋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家庭内部资产结构调整。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1579%)。其中在任期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陈佳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6316%)。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四)刘帅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3158%)。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五)刘雄鹰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7895%)。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六)何晓锋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2105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七)彭龙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3684%)。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6月28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7月16日)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