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
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90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9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13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5 月 3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25 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
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包括:(一)股份锁定承诺;(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承诺;(三)稳定股价的方案;(四)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六)填补被摊销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七)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承诺等。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之“九、发行人、
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
内容。
二、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经营业绩风险、市场开拓风险、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劳务外包风险、募集资
金投资风险、质量控制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税
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政府补助政策变动风险及环保风险等。公司已在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与披露。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经核查,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认为:“经过对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核查及审慎
判断,发行人具有成长性,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未来经营业绩波动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轨道交通行业,受国家基础建设
投资波动影响较大,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比 2015 年上升 21.93%,2015 年比 2014
年下滑 10.86% ;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 2015 年 上升
24.84% ,2015 年比 2014 年下滑 10.38%。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在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地位的同时,
将加大对风电装备、核电电力设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和航天、军工、
石油石化设施等其他机械设备表面防腐领域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
等混凝土防水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将逐步增强,但如果
未来国家轨道交通领域基础建设放缓甚至停滞,或未来轨道交通行业技术设计
标准发生变动导致产品需求变动,亦或公司未来在新兴市场领域拓展未能取得
有效进展,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开拓风险
为提升公司业务综合竞争力并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计划在巩固轨道交
通装备防腐涂料领域和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涂料领域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逐步加
大对风电装备、核电电力设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和航天、军工、石油
石化设施等其他机械设备表面防腐领域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等混
凝土防水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虽长期从事专业防腐、防水涂料业务生产
经营,具有丰富的产品生产、研发、销售经验,但在上述新领域中进行大规模
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公司能否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获得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市场开拓未取得预期效果,将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13,458.78 万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
15,604.22 万元和 19,776.6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4.04%、56.22%
和 59.63%,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98%、41.35%和 45.75%。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虽然主要欠款单位为国有大型企业,出现坏账的
可能性较小,但是不排除因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而导致到期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
风险。若无法顺利收回应收账款,公司将遭受较大的坏账损失,对公司资产质
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则可能因此降低公司的资金周转速
度、增加财务费用,从而对公司资金周转和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
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申报
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完成了发
行人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告的审阅,并出具了“XYZH/ 2017SZA30237 号” 《审阅报
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一)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2017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09,621,974.59 331,640,134.57
资产总计
409,445,115.71 432,251,941.71
流动负债
161,308,024.66 179,035,351.84
负债合计
164,903,024.66 182,630,35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1,990,304.64 247,030,537.83
股东权益合计
244,542,091.05 249,621,589.87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409,445,115.71 432,251,941.71
2、2017年1-3月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0,868,248.35 25,031,200.59
营业利润
1,587,296.75 -96,313.28
利润总额
1,587,296.75 263,790.06
净利润
1,241,768.72 224,221.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1,034.36 224,221.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281,034.36 138,779.55
3、2017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38,926,151.91 -7,601,68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3,371,958.51 -3,222,509.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5,082,973.73 -24,246,873.78
4、对发行人2017年1-3财务报表的简要分析说明
发行人 2017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表与 2016 年末相比,无重大变化, 资产、 负
债总体保持稳定。其中,2017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6 年末略有下降,
主要是:(1)本期公司部分归还前期应付账款,导致负债规模同比下降;(2)本
期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规模同比下降,导致股东权益规模同比下降。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利润表显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
润均较 2016 年 1 季度有所增长,属于发行人正常业务增长。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显示,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经营现金净流
量与 2016 年 1-3 月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部分归还上期应付账款及本期采购
规模增加,使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较大所致; 发行人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主要是:本期偿还前期银行借款规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