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放弃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公司对自身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放弃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