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57 深市 弘信电子


首页 公告 弘信电子: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弘信电子: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21-10-25

弘信电子: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
                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合理性、评估方法相关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