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仕念 潘石坚 杨文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