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仕念 潘石坚 杨文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