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明华、何韦、葛荣、李永红、童存志、高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吕明华、何韦、葛荣、李永红、童存志、高艳(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计划在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48,3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东
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
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葛荣、李永红、童存志未减持公司股份,吕明华、何韦、高艳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56,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具
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2023 年 3 月 10 日 28,700 23.19 0.02
吕明华 集中竞价 2023 年 3 月 23 日 12,013 20.68 0.01
2023 年 3 月 24 日 65,400 20.27 0.05
2023 年 3 月 10 日 130,000 23.41 0.10
何韦 集中竞价
2023 年 3 月 24 日 70,000 20.38 0.05
2023 年 3 月 23 日 80,000 20.71 0.06
高艳 集中竞价
2023 年 3 月 24 日 70,000 20.26 0.05
合计 456,113 0.34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8,517,758 6.43 8,411,645 6.35
吕明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0,000 1.57 2,023,327 1.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37,758 4.86 6,388,318 4.82
合计持有股份 9,576,339 7.23 9,376,339 7.08
何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4,500 1.51 2,194,085 1.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71,839 5.72 7,182,254 5.42
合计持有股份 10,768,622 8.13 10,768,622 8.13
葛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 1.51 2,692,156 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68,622 6.62 8,076,466 6.10
合计持有股份 2,259,195 1.71 2,259,195 1.71
李永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 0.30 564,799 0.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9,195 1.40 1,694,396 1.28
合计持有股份 3,009,195 2.27 3,009,195 2.27
童存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000 0.32 752,299 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79,195 1.95 2,256,896 1.70
合计持有股份 2,310,000 1.74 2,160,000 1.63
高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000 0.29 427,500 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0,000 1.45 1,732,500 1.31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