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93,45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0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93,4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9,05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5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0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5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议案 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