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9-00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2,8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 证券账户号码
1 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80****187
2 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80****183
3 何 韦 022****187
4 吕明华 022****700
5 周 为 011****704
6 刘克章 022****579
7 葛 荣 022****118
8 邓 冶 008****382
9 李 勇 014****228
10 毛翊天 002****012
11 高 艳 022****332
12 任仁义 013****371
13 童存志 022****194
14 杨永君 022****703
15 郑 文 022****182
16 李永红 010****269
17 瞿晓晔 009****125
18 王琇琇 006****309
19 魏彩萍 004****610
20 俞丹炯 005****407
21 俞炯奇 008****580
22 俞 缨 007****881
23 卓 荣 003****011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七、调整相关参数
无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11层
咨询联系人:伍恒东
咨询电话:0571-87980956
传真:0571-87980956
九、备查文件
1.《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