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情况说明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了《关于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公司股东李光耀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戴永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1,334,700 股、904,143 股(2019 年度权益分派前),分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609%、0.38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7,940,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均已做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光耀先生、戴永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李光耀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
(2)戴永祥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07 月 06 日 8.05 124,800 0.0350%
戴永祥 交易 2020 年 07 月 07 日 8.29 231,400 0.0648%
2020 年 07 月 22 日 9.47 36,600 0.0103%
合计 - - - 392,800 0.1101%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08,200 2.2438% 8,008,200 2.2438%
李光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2,050 0.5609% 2,002,050 0.56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6,150 1.6828% 6,006,150 1.6828%
合计持有股份 5,424,862 1.5199% 5,032,062 1.4099%
戴永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6,216 0.3800% 963,416 0.26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68,646 1.1400% 4,068,646 1.1400%
注 1: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上述表格中股
东“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均为除权除息后的股份数量。
注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光耀先生、戴永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李光耀先生、戴永祥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 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李光耀先生、戴永祥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耀先生、戴永祥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卫红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军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雷金华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卫红 675,000 0.1891%
王军 445,500 0.1248%
雷金华 270,000 0.07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本次减持计划系前述股东根据其个人自身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坚定看好。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公司 2017 年、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中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7 日
至 2021 年 3 月 6 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6、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姓名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卫红 168,750 0.0473%
王军 111,375 0.0312%
雷金华 67,500 0.0189%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刘卫红、王军、雷金华所做的承诺如下: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超频三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超频三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超频三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卫红先生、王军先生、雷金华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刘卫红先生、王军先生、雷金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光耀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戴永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3、刘卫红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4、王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雷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