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张魁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张魁先生近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146,42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张魁 大宗交易 2023 年 03 月 09 日 7.69 2,118,400 0.46%
2023 年 03 月 23 日 7.72 7,028,021 1.54%
合计 - - 9,146,421 2.00%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表格 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与杜建 军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吉信泰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6,772,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5%。
二、股东股份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刘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张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
栋 1 单元 50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3 月 9 日、2023 年 3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超频三 股票代码 30064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张魁 A 股 9,146,421 2.00%
合 计 9,146,421 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及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郁 70,697,682 15.46% 70,697,682 15.46%
张魁 35,378,988 7.74% 26,232,567 5.74%
吉信泰富 9,842,500 2.15% 9,842,500 2.15%
合计持有股份 115,919,170 25.35% 106,772,749 23.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919,170 25.35% 106,772,749 23.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是□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是□否?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是□否?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魁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
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实施的减持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