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37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7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7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与杜建军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信泰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919,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73,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集中竞价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自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的承诺
张魁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承诺
张魁先生承诺: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张魁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公司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截至本公告日,张魁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魁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